2025年普安县“县管校聘”前置竞聘工作方案(63人)

根据《中共普安县委办公室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委办字〔2025〕23号)《县教育局 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安县“县管校聘”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教〔2025〕30号)要求,为深化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竞聘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化解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促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普安县综合性普通高级中学)等6所教师紧缺学校开展前置竞聘。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前置竞聘学校及岗位数

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普安县综合性普通高级中学)21个、普安县盘水街道第一小学22个、普安县南湖街道民族希望小学4个、普安县思源实验小学12个、普安县盘水街道盘水幼儿园2个、普安县南湖街道第一幼儿园2个。岗位设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师德师风良好。

2.具备对应岗位所需教师资格,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08月0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25年转接的特岗可报名参加竞聘)。

5.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参加前置竞聘,必须为学校富余学科教师,须学校校长签字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前置竞聘。

6.除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外,其余学段教师自愿报名参加竞聘,不需要学校出具相应证明。

三、竞聘程序

1.发布公告:县教育局通过“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竞聘公告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8月15日。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教师自愿报名参加各校竞聘,报名地点为各学校教务办公室。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供报名申请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设岗学校按程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5年8月16日。

3.开展竞聘竞聘工作由各校制定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开展,竞聘形式由学校自行确定(详见附件1)时间:2025年8月17日。

4.公示入围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交流轮岗手续。

四、聘后管理

1.竞聘成功教师,按程序交流轮岗到聘用学校工作(编制保留在原学校,职称岗位不变,按交流轮岗教师进行管理),聘期为1-3年,3年聘期满返回原单位工作。

2.未竞聘成功的教师,继续在原学校参与相应竞聘工作,不影响其后续岗位调整。

五、纪律要求

报名参加竞聘教师须从竞聘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对违纪人员取消竞聘资格,依规处理。竞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9—7235991(普安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普安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3日

展开全文

1.  普安县2025年“县管校聘”前置竞聘学校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普安县2025年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前置竞聘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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