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以普通高等学历本科教育为主,服务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为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高校。
学校现根据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实际,设置6个专任教师岗位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10名。根据《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制定并发布本方案。
一、测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测评对象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情况,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进入素质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素质测评程序
(一)测评方式及时间
素质测评为综合评价和网络面试。
综合评价已在报名过程中完成。
网络面试时间:2024年12月3日
(二)测评内容
1.综合评价
(1)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综合评价排序,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网络面试
(1)面试由贵州理工学院组织实施,根据综合评价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和考官随机提问环节。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试讲内容随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3)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试讲环节,5分钟为随机提问环节。
(4)所有面试全程录像,由贵州理工学院留存。
3.面试要求
(1)面试使用腾讯会议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好相关软件,准备好面试所需设备(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面试通知及考生操作指南》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请务必注意查收并仔细阅读、熟悉相关流程。
(2)面试要求独立的线下面试房间,请考生提前布置准备,并确保面试环境符合要求。面试时,不得有任何人进出面试所在房间,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3)考生进入线上面试室后,将依次进行身份确认、面试环境检查等流程,请考生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听从工作人员指示进行操作。除面试所需设备外,可视范围内不得存放其他电子设备、复习资料、纸、笔等。
(4)考生候考时,需全程打开摄像头、打开麦克风,保持现场安静,遵守面试纪律。等候期间如有问题,请通过举手示意的方式与工作人员联系。
(5)面试结束后,应立即退出面试室,返回候考室等待,并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对外泄露本次面试有关信息。
(6)面试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设备测试。测试通知、测试会议号及密码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查收并按要求做好准备。因未参加测试或个人设备、网络不通畅导致正式面试当天不畅的问题,考生需自行承担责任。
(7)请考生务必按照《面试通知及考生操作指南》中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面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8)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或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网络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行最低录取分数线(70分)控制,达不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7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结果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git.edu.cn/)公布。
(四)确定签约人选
素质测评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选调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最终确定的签约人选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签约。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调工作在贵州理工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二)本次测评工作接受贵州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选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选调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须密切关注“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zkecos.com/1728376600)发布的相关选调工作信息,并保持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测评工作咨询电话:李老师、龙老师0851-88925920;监督邮箱:gzlgjw@git.edu.cn 纪委监察室。咨询及反映监督事项时间:工作日9:00-17:00。
五、未定事宜,由贵州理工学院报贵州省教育厅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六、本方案由贵州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公告原文:https://www.git.edu.cn/info/1390/11565.htm